“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如何落地执行?北京明确

时间:2021-08-25 11:20 来源:网易教育 作者:佚名 阅读:1796 原文链接:点击获取

在国办印发的关于双减的意见中,以及后续北京、上海等城市部署的双减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即“营改非”工作。

那么,“营改非”工作该如何落地?北京市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学刚予以明确。

赵学刚提到,按照双减市级专班工作方案,北京市民政局主要是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非营利性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营改非的工作同样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其中教育部门是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前置许可审批和日常业务管理,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和监督检查。”赵学刚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主要有4个程序:

  • 一是申请,申请人在教育部门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等批复意见,然后向同级民政部门提出法人登记申请。

  • 二是审查,民政部门审核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三是核准,民政部门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要求作出指正。

  • 四是发证,对符合要求的颁发法人登记证书,并及时予以公告。

赵学刚强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以营利作为目的,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章程来开展相关活动,要按时参加年度的检查,要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民政部门将认真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外,赵学刚提到,教育部、民政部正在研究“营改非”工作的相关政策,在文件出台以后,北京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孙颖莹_NB19008)